说明:
1.教师教育专业方向的学生或计划考取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生需按照选课要求和学分规定修习;在第一学期末开始选课,每学年至少选修1门及以上课程,且在第七学期结束时完成规定学分要求,这样才能保证在毕业前可以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证考试。
2.课程性质请参照教师教育培养方案,不管必修还是选修,所有课程均需修习,学生必须修满23个学分的课程,并且完成12个学分的实习工作后,方可参加教师资格证的考试。
3.《教师语言》由文学院开课、《书写技能》由美术学院开课。
4.教育实习包括教学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教育调查等内容,教育实习以集中实习为主,一般在第七、第八学期进行;教育见习既可以随着相应课程同步进行,也可以独立设置时间进行。
5.学生需根据所报考科目选择济南大学相应学院开设的“学科教育学”、“教育见习”、“教育实习”3门课程;如果所考学科济南大学没有相关专业,则无法修习。